高雄市燕巢區橫山國民小學「校內定期評量審題」辦法
107.09.05校務會議通過
一、依據:
高雄市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。
二、學生成績評量方式:
(一)平時評量:其評量時間、次數由任課教師依實際教學情況,審酌學生需求自定之。
(二)定期評量:每學期以二次為原則;其評量日期、時間及方式,由學校訂定之。
三、定期評量命題方式:
(一)教師於設計評量試題時,不得直接引用坊間出版之試題。
(二)同一學年同一科目之命題,請由同一教師命題為原則;如有二名教師任教同一科目時,請於年級會議中協調一名教師命題並做成紀錄。
(三)教師命題時,以70%~80%為課本內容,20%~30%為補充知識為原則。
(四)學校教育人員不得有洩題或暴露試卷之行為,違者依相關規定懲處。
四、定期評量審題方式:
(一)試題審查由任教同一學年科目之教師負責審題,學年教師審題完,請於定期評量試題審核表(附件一)簽名,併同試題卷交至教務處教學組。
(二)試題卷請繳交電子檔或紙本(二擇一);並於定期評量日前3日繳交,以利準時印製。逾時不候,請自行送印。若延誤學生考試權利,將由教師自行負責。
五、本辦法經校務會議討論通過,陳校長同意後實施;修正時亦同。